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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网络保护“未保”持续发力
2023-06-01 14:42:15
北京晚报

如今,未成年人过早触网已经不是新鲜事。因此,在国家持续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背景下,如何在网络空间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的新课题。从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到《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再到《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无不将网络保护置于一定的高度。不仅如此,6月1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新一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设立了网络保护专章,针对数字时代未成年人网络权益问题,明确规定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网络合规制度以及确定专人等具体的责任与义务,提出要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特点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看到,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背后,是相关部门和公众对于互联网平台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期待。对于平台来说,互联网行业要繁荣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应随着行业发展的步调及时调整,来降低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潜在风险。

“防沉迷”需要多方约束

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来说,“防沉迷”始终是网络保护的重点。2022年3月至6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国民心理健康评估发展中心对我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万多名10岁至16岁的中小学生进行调查显示,33.4%的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对“我不能忍受没有手机”表示同意。这表明这部分青少年可能已对手机产生心理依赖。同时,有超过1/3的青少年可能因使用手机而影响了学习和生活。

需要看到的是,“防沉迷”是一项复杂且系统的工作,需要政府层面、平台主体、家校层面多端发力。

在政府层面,近年来,有关“防沉迷”的政策规定不断细化。例如,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6月1日正式实行的《条例》也明确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防沉迷”技术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产品和服务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在平台方面,自2019年起,各大网络游戏、视频、直播等平台都相继上线并升级了青少年模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到精的进阶,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依赖和不良信息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显示,未成年人家长对直播与短视频平台的“未保”举措了解度较高,并对整体效果较为认可。在青少年模式优化升级方向上,超六成受访家长希望平台提供更多个性化的管控工具。

然而,即使有了政策和技术的双层约束,“防沉迷”也无法做到天衣无缝——仍然有未成年人通过商业代练等形式绕开“防沉迷”系统,成为网络保护的漏网之鱼。

例如,上海浦东法院曾发布公告称,有科技公司运营的客户端以“发单返现金”、设立专区的形式引诱、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其平台进行商业化、规模化的游戏代练交易,未成年人因此能够绕开“防沉迷”机制进入游戏并赚取费用。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落实“防沉迷”不但需要游戏企业切实履行法律义务,也要求游戏代练等周边产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

除此之外,虽然相关规定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但是未成年人租借或买卖游戏账号、购买破解人脸识别服务等情况在部分电商平台依然时有发生。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除制定规范约束游戏运营商外,还应当对电商平台进行专门规范,如加强电商监管责任,不仅要以关键词屏蔽游戏账号卖家,还应当增加人工审核。

充值打赏管理仍需探索

随着未成年人用网行为日渐活跃,不理性充值打赏行为正在成为涉及未成年民事纠纷的一大诱因,也成为家长关心的重点之一。

《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充值打赏类案件中,多数是主张未成年人充值行为不发生效力并要求返还充值款。其中,游戏充值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25622.6元,直播打赏案件的平均标的额为62877.7元,充值打赏类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4件,占比接近该类案件的10%。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纠纷案件中,11件涉及未成年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期间发生充值打赏行为,占充值打赏类案件的26.2%。

对此,最高法新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条例》也要求,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在线支付等打赏服务,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服务。

然而在现实情况中,未成年人违规充值后申请退款失败的情况依然大量存在。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用户称有未成年人偷用家中老人手机进行游戏充值,监护人申请退款时,平台以“游戏账号为成年人账号,不符合未成年人退款”为由,拒绝退还全款。这样的情况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时有发生,而且大多数被拒绝退款的理由都是“充值账号为成年人账号,不符合未成年充值行为”。

《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也显示,大部分的受访家长都希望平台可以进一步完善充值打赏退还机制,更好地处理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打赏退款等问题。

因此,对于平台来说,除了禁止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以外,如何有效识别充值打赏行为人的身份同样重要。对于平台来说,如何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如人工智能人脸识别等,提前识别并规避违规充值行为,并建立起完善的售后机制;在退款流程中分辨未成年人借用成年人账号充值的行为,在维护正常消费服务秩序的同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未来更值得探索的问题。

个人信息保护亟待完善

《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2023)》显示,在平台“未保”工作优化方向上,“强化未成年用户隐私保护”的呼声最高,近七成受访未成年人希望平台增加此类举措。这也意味着,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已经逐渐被推到台前。

事实上,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还不够周全,有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或是《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都没有特别突出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升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所有个人信息都作为敏感信息进行了升级保护。此外,《条例》也明确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虽然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正在不断细化,但是实际上,在现有举措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监管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与监护人同意机制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同时,在现实情况中,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违规收集和泄露的现象屡见不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现状研究报告》显示,对未成年人隐私实施侵害的主体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黑客和包含未成年人在内的部分网络用户。其中,与未成年人长期打交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违规的概率更大。例如,2022年,海南省委网信办集中向社会通报对一批用户量大、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情况的技术检测结果,其中包含9款APP存在不同程度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这就要求网络平台平衡好互联网服务和数据收集的关系。因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现状研究报告》提出,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与监护人同意机制,在涉及游戏、社交以及直播等高风险场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要建立更为严格的身份核验机制,但同时需要注意尽量以最小收集原则知晓用户身份,以避免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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